全国热线:13506151202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产品知识

燃气蒸汽锅炉维修养护注意事项

时间:2018-09-21 10:12:22返回列表

  1、蒸汽锅炉发生以下部件的修理属于重大修理

  (1)筒体、封头、管板、炉胆、炉胆顶、回燃室、下脚圈和集箱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、挖补;

  (2)受热面管子的更换,数量大于该类受热面管(其分类分为水冷壁、对流管束、过热器、省煤器、烟管等)的10%,并且不少于10 根;直流、贯流锅炉整组受热面更换。

  2 蒸汽锅炉修理的一般技术要求

  (1)锅炉修理技术要求参照相应锅炉专业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,锅炉受压元(部)件更换应当不低于原设计要求;

  (2)不应当在有压力或者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受压元(部)件;

  (3)在锅筒(锅壳)挖补和补焊之前,修理单位应当进行焊接工艺评定;锅炉受压元(部)件采用挖补修理时,补板应当是规则的形状;如果采用方形补板时,四个角应当为半径不小于100mm 的圆角(如果补板的一边与原焊缝的位置重合,此边的两个角可以除外);

  (4)锅炉受压元(部)件不应当采用贴补的方法修理,锅炉受压元(部)件因应力腐蚀、蠕变、疲劳而产生的局部损伤需要进行修理时,应当更换或者采用挖补方法。

  3 受压元(部)件修理后的检验

  (1)锅炉受压元(部)件修理后应当进行外观检验、无损检测(其中挖补焊缝应当进行100%无损检测),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水(耐)压试验。

  (2) 采用堆焊修理时,焊接后应当进行表面无损检测;

  4 焊后热处理

  修理经过热处理的锅炉受压元(部)件时,焊接后应当参照原热处理工艺进行焊后热处理。

  5 竣工资料

  锅炉修理竣工后,应当将图样、工艺文件、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交付使用单位存入锅炉安全技术档案。